(一)空间范围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现代农业示范区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其空间范围在县域范围内,至于是整县推进还是其中的一个片区,目前还不确定,但前者的可能性较大。
(二)主导产业
综合分析之前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我们认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会弱化(不是没有)主导产业概念,对项目区的粮油、蔬菜、畜牧、渔业、种业等农业产业分别提出现代化建设路径。
(三)创建数量
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2021年创建120个,以后每年创建数量在100个左右。(四)申报条件(推测)
1、示范区土地利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保护耕地,不存在各种圈地、滥占耕地以及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行为。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存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2、优先申报条件。县域内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区地区优先申报。
3、示范区具有专门的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规划和实施方案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4、示范区设施装备和科技水平处于当地领先地位。种苗统供、良种覆盖率基本达100%,主推技术基本普及,实现病虫害防治专业化。农作物单产和畜禽个体生产能力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示范区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
5、示范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种植业示范区应具备标准化、机械化生产设施,综合机械化率平原地区达到95%以上;养殖业示范区应具有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设施和污染处理设施,符合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以及疫病虫害防控要求。综合型示范区生产、加工、服务等产业链条合理健全。
6、示范区具有较完善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体系。生产过程符合良好农业规范,主要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